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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法警小课堂|安检新流程
来源:米乐APP在线 作者:米乐app官方网站 时间:2024-05-14 02:55:58 点击量:1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安检中心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经最高法系统注册认证后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
(四)安检人员手持金属探测仪对受检人的人身进行人工检查;(具体顺序是: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后,即从受检者前领起,至双肩外侧、双手手掌、双肩内侧、腋下、背部、后腰部、裆部、双腿、脚部。)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者,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对限制物品实行寄存制。对限制物品的物主证件和限制物品的件数、型号进行登记,经受检者确认签字后,发给寄存号牌。限制物品暂时寄存于物品柜内,待庭审结束后,凭本人证件和号牌,在确认物品齐全、完好并签字后取回寄存物。对寄存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遗失;
(三)对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和其他不得带人法庭的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
法院安检不仅是为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更是为了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希望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多一份理解与体谅,谢谢您的配合!